环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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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2015-08-31 10:39:18   阅读: 3122  
扬州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根据《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及市人大《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水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决议》,编制本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

扬州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7%以上,浓度值低于65.1微克/立方米。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产业结构

1、严格项目准入。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新增产能项目。

2、化解过剩产能。通过兼并重组、关闭和转型升级等方式,实施船舶行业化解产能计60万吨载重量。

3、淘汰落后产能。淘汰铅蓄电池行业310万千伏安时极板、光伏制造业1500吨单晶硅、纺织行业1万吨纱锭、电镀行业1000吨镀铬落后产能。

4、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依法淘汰关闭扬州佳威船业有限公司、广陵区金河船厂、广陵区新蓝造船厂、广陵区鸿远船厂、广陵区帮安新型建材厂、广陵区远东船厂、广陵区泰安通扬船厂、扬州市邗江泰安昭南船舶配件厂、广陵区凤凰船厂、广陵区润海造船厂、广陵区泰安镇先进船厂、广陵区泰安镇新悦船厂、广陵区泰安富康船舶修造厂、广陵区庆达水泥制品厂。

5、重污染企业关闭搬迁。依法淘汰关闭鑫亚化工、飞达化工、新业化工、华富能源老厂区、国信仪征热电2号锅炉。2015年6月30日前,威亨热电全面停炉。

(二)优化能源结构

1、燃煤总量控制。细化落实《扬州市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总量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和煤炭质量监管体系,全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330万吨以下。

2、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高邮国信热电联产、仪征联众“煤改气”项目核准,全力推进江苏华电燃气发电开工建设,争取实施江都开发区天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重点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全市建成光伏发电项目累计装机总量400兆瓦以上。加快发展风力发电,高邮协合风电、华能仪征风电场一期工程年内开工建设。

3、加快节能改造。实施现有用能大户节能改造,重点抓好火电、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工作。

4、淘汰燃煤小锅炉。完成各乡镇镇区、各类工业园区内397台燃煤小锅炉淘汰替换。

(三)工业废气治理

1、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完成扬州第二发电1号机组、国信扬州发电3号机组、华电扬州6号、7号机组超低排放工程。

2、水泥行业提标治理。扬州绿杨水泥等10家水泥生产企业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7月1日前达到新标准要求。

3、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治理。江苏长青农化等9家企业14台锅炉实施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10月1日前达到新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发电行业提标治理。泰达发电实施烟气提标改造工程,年底前达到新标准要求。

5、石油炼制企业烟气治理。扬州石化、实友化工催化裂化装置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硫磺回收率达到99%以上。

6、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船舶、汽车、电子、化工等行业43家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置率。 

7、LDAR技术运用。华伦化工等9家化工企业开展检测泄露与修复技术运用。

(四)扬尘污染防治

1、施工扬尘管控。全面开征施工扬尘排污费,推进实施防尘设施标准化管理,未落实防尘措施的不得开工建设。市区工地标准化防尘设施率达90%,规模以上工地视频监控率达90%,施工现场硬质化率达98%。

2、渣土运输管控。执行“三管一重一评比”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渣土车“六个必须”“六个一律”管理措施,对渣土运输实行全过程管理。

3、道路扬尘控制。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城市建成区机扫率达到85%以上。

(五)机动车污染防治

1、高污染车辆淘汰。严格执行高污染车辆区域限行制度,落实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补政策,年底前全面淘汰黄标车。

2、加快油品升级。加强农村地区油品升级工作,实现全市苏五汽油、国四柴油全覆盖。

3、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800辆,完成配套充电桩建设。

(六)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1、加强绿化造林。全市新建省级绿化示范村75个,成片造林2万亩,湿地恢复面积4000亩,市区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各县(市、区)分别新增城市绿地30万平方米。 

2、整治露天烧烤。禁止新增露天烧烤摊点,逐步压缩、取缔露天烧烤,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管护单位指定的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至2015年6月底,在古城区和瘦西湖景区核心区全面取缔露天烧烤。许可的烧烤摊点必须安装无烟净化装置,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净化装置开启率90%以上。

3、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建成完善的秸秆收贮体系,加大秸秆还田的工作力度,夏季达80%,秋季达5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实行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继续执行属地负责,市、县、乡、村、组五级监管,相关部门包片督查、巡查机制,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七)提升科学治理水平

1、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购置必要的仪器设备,加快引进培养人才,与国内知名院校联合开展我市PM2.5源解析,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及PM2.5源解析工作。

2、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环保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机制,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预报预警的提前量和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细化制定大气应急管控指令“发布—传递—执行—报告—终止”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程序,组织各地、各部门及各重点管控企业进行集中培训,并实时开展应急演练,积累应急经验,提高应急水平。

(八)创新体制机制建设

1、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以 “共保蓝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架构为基础,补充和调整相关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通报空气质量、调度工作进展、研究工作举措、解决存在问题。

2、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实行空气质量按月通报制度,按照国家、省下达我市的空气质量目标要求,确定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目标值,每月通报各地(广陵区、邗江区除外)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排名,每季通报重点任务工作进展。

3、建立考核奖惩制度。研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和细则,建立严格的考核体系,对各地、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进行综合评价,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4、建立网格化执法监管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网络监管体系,层层分解责任,对污染源监管“定人、定位、定责”,实行网格化、全覆盖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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