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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餐饮油烟如偷排下水道将遭重罚

2015-08-28 10:04:17   阅读: 2548  

        楼下的小餐馆,不装标准的油烟净化等装置,偷偷地把油烟直接排入下水管道。结果,刺鼻的油烟从下水管道倒灌进居民家中。以后,临街住户遇到的这些烦心事,总算有了更好的解决办法。

        根据《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器等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不得将油烟直接排入下水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区域内从事露天烧烤经营活动或者为露天烧烤经营活动提供场所。如果违反以上规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对企业事业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在今年1月1日起实施,8种环境违法行为纳入按日计罚。《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也作出相应规定,对超标和超总量排放、无排污许可证排放、开启烟气旁路排放、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设施排放等违法排放行为实施按日计罚。记者注意到,处罚金额最高的要数企业的偷排、漏排,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资料来源:郑州市大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http://www.zgdlh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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