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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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2015-09-06 20:30:45   阅读: 3070  
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大气十条》)、《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辽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基于省人民政府与辽阳市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核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科学编制年度实施计划,确定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主要大气污染物控制目标,确定本地区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工程项目和保障措施。年度实施计划编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可达原则

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和重点任务及工程项目之间应相互衔接,强化目标可达性、任务可行性和经济可承受性分析;对策措施应包含但不局限于《大气十条》的各项任务要求,充分考虑我市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二)系统控制原则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从工程治理、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环境准入、监督管理等全过程提出年度实施计划。

(三)任务细化与项目落地原则

采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的途径,明确细化不同污染物的防控目标、要求和任务,编制详细的减排项目清单,落实减排项目至具体污染源,并将任务和项目作为年度实施计划的主要内容。

(四)目标分解与责任落实原则

通过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层层分解至县(市)区,将工作任务、工程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企业和责任人;设置辅助性监测和支持指标,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便于自查和核查。

二、具体内容

(一)现状与问题分析

1.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1)监测及考核指标。为适应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3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进行了全面升级,从2014年1月开始,空气质量监测指标由原来的4项调整为PM2.5、PM10、SO2、NO2、CO、O3六项,新增PM2.5、O3。2014年,省下达给我市的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5%,PM10不得高于2013年度(即79μg/m3)。

(2)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全市城区空气质量监测365天,达标278天(其中一级天数19天,二级天数259天),占监测天数76.16%,达到了75%的省考核目标值,同比去年减少65天,超标的87天首要污染物全部为PM2.5或PM10。SO2为45μg/m3,同比下降4.3%;NO2为35μg/m3,与去年持平;PM10平均值100μg/m3,同比上升26.6%,超出省考核值79μg/m3的0.43倍。

2、主要大气污染物控制情况。

2012年,市政府下发了《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成立了由市长为组长的“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责任书》内容进行了逐级分解和落实,并与13个责任单位签订了《辽阳市蓝天工程责任书》。我市共确定了以钢铁、水泥整治为重点的7方面223个蓝天工程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10.2亿元。目前,已完成210项,13个项目未完成。其中,2012年33个项目全部完成;2013年87个项目全部完成;2014年89个,完成90个。另外,我市共自行追加项目58个,其中,2013年46个,2014年12个,全部完成。
(1)国家减排责任书项目情况。2014年减排计划共安排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18个项目,均建设完成。预计二氧化硫减排446.28吨、氮氧化物减排6955.62吨。

辽阳天瑞水泥、辽宁银盛水泥、辽阳千山水泥三家企业的日产4000吨熟料的脱硝工程,2013年全部建设完成,因为运行不稳定当年未认定减排量。2014年三个项目稳定运行。辽宁富山水泥日产4000吨熟料的脱硝工程及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脱硝工程,提前一年于2013年建设完成,并稳定运行。2014年责任书要求,中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的7台锅炉脱硝工程于2014年底全部完成。目前已完成5台(1#、2#、3#、4#、5#),其余2台(6#、7#)计划于2015年初实施,6月底前完成。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4台机组脱硫、脱硝工程已建设完成,正在调试中(责任书为2台机组脱硝,企业自行追加了另外2台机组的脱硝工程);鞍钢弓长岭矿业公司两条球团生产线的脱硫治理工程建成,正在调试。

(2)气化辽阳及绿色交通治理情况。

①加油站油气回收项目。省责任书要求完成45座,实际完成59座,超额完成14座;1座油库油气回收工程已经完成。

②公共交通油改气项目。全市更新新能源车辆235台,更新新能源出租车1652台。

③绿色交通情况。2014年任务2.28万台,全部完成。市政府设立了“环保绿色标识示范区”1个;设立“环保绿色标识示范路” 8条。

3.大气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⑴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责任,有效破解了工作中的瓶颈。我局报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蓝天工程几项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关于印发辽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落实国“十条”中各部门的责任和工作内容。特别是就公共交通油改气、加油站油气回收、扬尘污染防治、城区内锅炉淘汰等工作,经我局请示,市政府反复协调,最终明确了责任主体,破解了工作中的瓶颈,有效推进了“蓝天工程”重点工作。

⑵落实省政府限期治理通知要求,重点推进火电行业“蓝天工程”项目。今年,我市蓝天工程项目中涉及火电行业的项目39个,总投资7亿多元,占蓝天工程总投资的90%。为此,8月1日,省政府对我市的三家火电企业下达了《环境保护限期治理通知书》,要求年底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正谱市长等领导作了批示,局党组高度重视,逐一制定具体的解决办法。市政府每月听取汇报,进行调度。副市长、局长、副局长亲自到现场督办,取得了明确成效。

目前,灯塔市红阳热电4台锅炉和辽化公司5台锅炉的脱硝、脱硫、除尘改造工程全部完成,并投入试运行;沈煤红阳热电1台锅炉的脱硝工程提前一年完成;庆化公司拆除了发电机组,经监测达到了新的燃煤锅炉排放标准。鞍钢集团弓矿公司2条球团生产线脱硫工程全面完成。

⑶强化“蓝天工程”项目的运营管理,确保水泥脱硝等环保设施发挥环境效益。为确保全市7家水泥企业9条生产线的脱硝治理工程稳定运营,3月份,我局及县区与各水泥企业签订了《脱硝设施稳定运行责任书》,我科与总量、宣信中心联合组织县区环保和钢铁、火电、水泥等重点企业负责同志进行了技术培训。尽管脱硝治理使每吨水泥熟料增加4元多的成本,但是在环监局等部门的配合下,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确保了所有水泥企业脱硝设施稳定运行,我市提前一年半达到国家新标准排放要求。

(4)实施“十二五”大气减排“六大措施”。一是全市钢铁烧结机2014年前完成脱硫改造;二是200兆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实现脱硝;三是实施以区域一体化为主的“四位一体化”大气减排;四是拆除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旁路;五是开展黄标车淘汰工程;六是规范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严格控制新增量。目前大气减排“六大措施”正按部就班地实施中。

4.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1)个别蓝天工程治理项目因客观原因,未在限期内完成。辽化公司2台锅炉脱硝治理工程未能按责任书要求在2014年完成。主要原因是:按计划,芳烃基地国成电厂于2014年底建成并运营后,宏伟区建成区内居民供暖由辽化公司电厂摘除,交国成电厂集中供暖。辽化公司电厂负荷减少,停用6#、7#两台锅炉,也就无需进行脱硝治理。但是,由于国成电厂未按计划于2014年底建成并运营,导致辽化电厂的6#、7#两台锅炉仍需为居民供暖,不能停用,因此,未能完成脱硝项目。目前,市政府正加强协调与沟通,辽化公司已经筹集资金,预计明年上半年完成。

(2)扬尘污染未得到根本好转,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大。监测数据显示,我市PM10均值虽然全省排名第7,但同比上升幅度较大,超出省考核值。分析原因:一是自动监测系统升级影响。除沈阳、大连外,今年全省自动监测系统升级后,PM10平均增幅达到19.6%,而且去年沈阳、大连更新设备的当年PM10平均增幅也达到了20%左右。二是受干旱少雨及外来输入环境的影响。据资料统计,2014年太子河流域同比降雨量减少60%,干旱少雨,扬尘必然增加。同时,我市周边城市空气质量较差,对我市影响较大。三是区域内扬尘污染未得到有效治理。首先,施工扬尘污染。2014年,我市城区内就有建筑施工工地109处,施工面积440多万平方米;其次,渣土运输扬尘。一年来,在主城区内交通运管和交警部门共查处渣土运输车辆506台。再次,小屯、罗大台地区采石企业扬尘污染。四是桔秆焚烧和露天烧烤现象严重。如APEC会议的5天间,我市环境监察部门共发现并及时消灭秸秆焚烧火点490个,甚至动用了消防车参与灭火。夏季露天烧烤污染严重。五是城区内燃煤小锅炉影响。尽管我市的集中供热工作开展好于其他城市,但由于蒸汽等问题未能解决,城市中心区燃煤小锅炉仍然不少。

(二)年度目标

1.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PM2.5浓度下降3%,即由54μg/m3,下降为52μg/m3,实际浓度值下降2μg/m3。

2.年度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1)实施脱硝工程,确保已建成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任务。2015年要继续严格监管水泥脱硝设施的日常运行,确保全市8家水泥企业的9条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和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2台锅炉、辽阳石化分公司已建成的5台锅炉脱硫、脱硝除尘工程稳定运行,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4个机组脱硫脱硝工程、鞍钢集团弓矿公司2条烧结机脱硫工程尽快投入稳定运行,并力争辽阳石化分公司最后两台锅炉的脱硝工程于2015年上半年完成建设。

(2)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减排。一是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0.25万辆;二是推动1个环保绿标区和8条环保绿标路的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监管力度。

(三)年度工作任务

2015年要全面推进“蓝天工程”,确保“两个责任书”的完成。要围绕《蓝天工程责任书》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责任书》抓落实。
1.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淘汰燃煤小锅炉,推进高效供热。燃煤小锅炉污染是造成我市冬季空气质量恶化和雾霾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十条”明确要求,到2017年前,拆除除必要保留之外的城市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环保局已经制定了年度“拆炉并网”方案。年底前要淘汰建成区30%以上的分散燃煤锅炉。同时,要完成国成电厂的建设,为全面拆除小锅炉奠定坚实基础。

(2)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2015年上半年完成辽阳石化分公司最后两台锅炉的脱硝工程建设。

(3)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快实施公共交通“油改气”和加油站“油气回收”项目建设。中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推行“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4)城市扬尘污染控制。认真落实《辽宁省扬尘污染管理办法》。一是要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特别是拆迁建筑物要喷水压尘,运输废弃渣土的车辆要覆盖和清洗。对建筑工地必须要加强现场执法,改进执法手段。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密闭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进行不定期巡查,通过严管重罚,来控制工地扬尘;二是加强路面保洁,主要街道要采取湿式清扫作业方式,增加洒水、保洁频次;三是要大力推进城郊绿化和绿化隔离带建设,尤其要加大城区周边的绿化力度,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四是要努力增加城市水面和生态廊道,提高大气环境自净能力,营造适宜人居的城市小气候。五是以罗大台、小屯地区为重点,开展采石矿山扬尘整治。结合今年7月1日水泥企业将执行新的国家排放标准工作要求,我市制定了《水泥矿山企业扬尘污染治理综合整治方案》,认真组织水泥矿山企业开展扬尘污染的综合治理工作。

(5)移动源污染防治。推进国家第四、第五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工作;针对机动车新车环保标志核发率不高,没有按照国家减排规定上报环保标志信息的问题,我市将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同时将尾气环保标志的核发纳入全省网络管理平台的软件管理系统,以此推动我市上报环保标志信息。继续推进“黄标车”淘汰,2015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0.25万辆。

2.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目标责任书》部署,全面完成11家小钢铁淘汰项目和保留企业的升级改造工作。

(2)压缩过剩产能。依据《辽阳市水泥产业发展规划》和《辽阳县钢铁产业发展规划》,化解钢铁、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

3.推行清洁生产。针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根据省环保厅2014年第8号全省第9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通告要求,今年重点做好1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4.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17年前全市燃煤总量控制在489万吨。

(2)煤炭清洁利用。城市建成区限制销售灰份高于16%、发热量小于4000卡/克、硫份高于1%的散煤。市政府下发《辽阳市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方案》,推进燃气管网建设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力争实现天然气消费年均增速保持在15%以上。

(3)供热计量改造。制订2015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区域及落实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政策的工作计划。

5.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中心城区“两高”企业(辽阳炭素、千山酒厂、轴承厂、弹簧厂、辽阳无线电一厂等)都已搬迁入园,主城区无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污染企业。下一步主要工作是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原有场地环境污染情况调查,开展综合治理,合理开发利用。

6.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1)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制订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等标准化建设的年度计划;确定本年度空气质量监测网络、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和市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建设方案。

(2)加大环保执法力度。2015年以 “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为总体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排查我市所有排污单位,以辖区内火电、钢铁、水泥、化工、医药、水洗印染、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采选矿等企业为重点,建立并完善“一企一档”的环境管理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排查环境风险隐患,行政处罚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停业关闭一批、信贷限制一批、停电断电一批、司法移送一批,全面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形成环境违法后果严惩的高压态势,确保环境安全。时间安排:2015年2月5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2月至11月全面开展排查和整治,12月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后督察,并将检查情况面向全市通报,利用媒体向全社会公开。严格执行市环保局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辽环发〔2015〕2号)和《关于印发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通知》坚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7.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认真落实《辽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结合上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开展情况,修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监测预警以及应对工作的相关措施。

(四)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

重点工程项目包括燃煤工业锅炉淘汰、工业二氧化硫治理、工业氮氧化物治理、工业烟粉尘治理、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油气回收、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压缩、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煤炭清洁利用、能力建设、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等12类。(各类项目具体内容见附表1至14)。

为确保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结合我市情况确定除上述类型之外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

(五)年度实施计划保障措施

1.分解实施。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蓝天工程几项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关于印发辽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大气污染防治各部门的责任和工作内容。

2.资金投入。以企业自筹资金为主,发改、环保、财政等政府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对符合《辽阳市蓝天工程项目管理和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规定的项目,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

3.政策保障。市政府2015年2月《关于城市中心区四家宾馆燃煤锅炉淘汰有关问题的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市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财政局、环保局联合下发的《辽阳市蓝天工程项目管理和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市环保局《关于印发辽阳市水泥矿山企业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辽市环发〔2014〕104号)。

(六)可行性与可达性分析

1.可行性分析。2015年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将实施七方面重点工作。目前,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从经济、技术等多个方面分析本年度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的可行性。

2.可达性分析。对工程项目的减排效果进行测算,采用空气质量模型,对污染减排的环境质量改善效果进行模拟,分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可达性。 

附表:

1.燃煤工业锅炉淘汰项目清单

2.工业二氧化硫治理项目清单

3.工业氮氧化物治理项目清单

4.工业烟粉尘治理项目清单

5.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项目清单

6.加油站油气回收项目清单

7.储油库油气回收项目清单

8.油罐车油气回收项目清单

9.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压缩)项目

10.重点行业清洁生产项目清单

11.煤炭清洁利用项目清单

12.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项目清单

13.能力建设项目(包括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项目)清单

14.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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